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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山率先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

更新日期:2016/04/28
環保署於2012年11月23日施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,並於2014年1月23日訂定公告「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」,雖然太平山未列在第一批公告場所範圍內,但為維護國人健康,太平山於2014年辦理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,率先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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